藥理毒理室(加掛藥物安全評價中心牌子)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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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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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chuàng)
(1)承擔各類藥品的藥理毒理檢驗及藥品注冊質量標準藥理毒理部分的復核檢驗;保健食品功能學和毒理學、化妝品毒理學檢驗檢測工作。
(2)承擔進口各類藥品的藥理毒理檢驗及進口藥品注冊質量標準藥理毒理部分的復核檢驗。
(3)承擔各類藥品藥理毒理部分國家藥品標準的起草、復核及修訂工作。
(4)負責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檢驗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及有關藥理、藥效、毒理的研究和技術咨詢、服務等。
(5)承擔動物實驗和實驗動物室的管理。
(6)負責科室檢驗儀器設備操作規(guī)范的起草、修訂和實施。
(7)負責制定科室儀器設備年度采購計劃,參加儀器設備安裝、驗收;科室儀器設備的使用、自校、維護保養(yǎng)、期間核查等。
(8)負責科室檢驗用標準物質、試劑、試藥的管理及制定采購計劃。
(9)負責科室受控文件的管理。
(10)負責科室使用的標準版本變更和相關新方法確認驗證。
(11)負責進修實習人員的業(yè)務指導與培訓。
(12)參加擴項、實驗室間比對或能力驗證等技術和質量活動。
(13)負責省內(nèi)藥檢所及有關單位的藥理毒理檢驗工作的業(yè)務技術指導和培訓,協(xié)助研究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14)負責科室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chǎn)的管理。
(15)負責 GLP 實驗室管理。
(16)承辦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